报废车是指达到一定使用年限,或因其他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,且无法修复,依照政府规定强制报废的车辆。

根据《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》,各类机动车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应当报废:
1、达到规定使用年限:如私家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,营运客车、货车等根据车型和用途有不同的报废里程限制。
2、经修理和调整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。
3、经修理和调整或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,排放污染物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标准的。
4、此外,车辆如果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,也属于应报废的范围。
报废车辆存在诸多安全隐患,如操作灵活性、稳定性、制动性能下降,容易引发交通事故,对道路交通安全构成严重威胁。同时,报废车的尾气排放和噪声可能不符合国家标准,对环境造成污染。
车主应当将报废车辆交售给具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,由这些企业进行登记、拆解、销毁等处理,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注销车辆登记。驾驶报废车上路是违法行为,一旦被查获,驾驶人将面临罚款和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。